关于确定2023年度湖北共青团和青少年工作调研课题立项的通知
发布日期:2023年11月30日   字号:【

各市、州、直管市、神农架林区团委,各大型企事业单位、大专院校团委,省直机关团工委、省企业团工委、省金融团工委、省税务系统团工委、省住建系统团工委、省司法厅团委:

  根据《关于印发<湖北共青团大兴调查研究的实施方案>的通知》《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湖北共青团和青少年工作调研课题的通知》,经个人申报、单位推荐、立项审核,团省委确定2023年度湖北共青团和青少年工作调研课题立项60项(名单见附件1),请各立项单位和课题负责人根据立项课题,坚持问题导向,深入实际调研,高质量完成调研报告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  一、结项期限

  课题结项时间为2024年7月1日前,团省委将组织集中报送有关材料,相关课题成果参加2024年度课题成果评审。逾期未提交的,视为放弃课题结项。

  根据《湖北共青团大兴调查研究的实施方案》要求,相关立项单位和课题负责人已对立项课题开展了调研,形成调研成果的,可直接申请结项,并参加2023年度共青团和青少年工作优秀调研课题成果评审。

  二、结项申请

  申请结项时提交的材料应包括《课题结项申请书》和调研报告。以上材料均需提交电子版和纸质版。电子版所有文件打包至一个文件夹内,文件夹采用统一命名格式:立项序号_单位_课题负责人_课题名(立项序号在立项名单中获取)。文件夹压缩后于结项期限前,发送至团省委办公室邮箱hbgqtbgs@163.com。纸质版原件1份,复印件4份,寄送至团省委办公室。

  三、结项材料说明

  1.《课题结项申请书》。结项申请书中课题及课题组基本信息应与课题申报书中一致,结项申请书中单位意见一栏,应请课题负责人所在单位对课题材料进行严格审验,避免课题研究结果出现学术不端行为,经审验合格后在该栏签署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。

  2.调研报告。调研报告中应完成课题申报书中承诺的研究任务,调研报告正文部分字数应不少于6000字。

  四、课题结项评审

  课题结项提交后,团省委将对立项课题成果进行评审,对符合结项条件的颁发结项证书。同时,将所有结项课题纳入年度共青团和青少年工作优秀调研成果评审,对优秀课题成果团省委将给予相应奖励(课题委托费用)。

 

  联 系 人:袁晟鑫、黄俊谚

  联系电话:027-87235868、87233811

  邮    箱:hbgqtbgs@163.com

  通讯地址: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街道东三路5号团省委办公室

  邮政编码:430071

 

  附件:1.2023年度湖北共青团和青少年工作调研课题立项名单

                  2.课题结项申请书

 

共青团湖北省委办公室  

2023年11月3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