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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湖北共青团和青少年工作调研课题的通知
发布日期:2023年10月17日   字号:【

各市、州、直管市、神农架林区团委,各大型企事业单位、大专院校团委,省直机关团工委、省企业团工委、省金融团工委、省税务系统团工委、省住建系统团工委、省司法厅团委:

 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第十二次党代会和团十九大精神,推动省第十五次团代会工作任务落实,着力加强共青团和青少年工作理论研究,根据《湖北共青团大兴调查研究的实施方案》(鄂青办发〔2023〕3号),团省委决定开展2023年度共青团和青少年工作课题调研工作。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。

  一、课题选题

  各地、各单位根据省第十五次团代会工作任务和湖北共青团重点工作部署,围绕全省共青团和青少年工作趋势规律、青少年群体基本现状和青少年发展现实问题,结合工作实际,自行拟定调研课题,确定调研范围、方向和重点。

  二、课题申报

  课题申报由课题主持人负责,申报课题需经所在单位同意。市州团委负责本级和审核汇总县(市、区)团委申报课题工作,各大型企事业单位和大专院校团委、省直属团工委分别负责本单位、本系统的课题申报工作。鼓励高校青年教师、团青理论研究专家直接申报课题。课题组要认真填写《2023年度湖北共青团和青少年工作调研课题申报书》(请在“湖北共青团网”通知公告栏〈http://www.hbgqt.org.cn〉下载)。每个课题组(主持人)原则上只允许申报1项课题。课题申报截止日期为2023年10月27日。

  三、课题立项

  团省委将对申报课题进行立项审核,确定Ⅰ类调研课题和Ⅱ类调研课题。申报课题立项后,团省委将与课题组签订《2023年度湖北共青团和青少年工作调研课题项目承诺书》。

  四、课题结项

  课题于2023年11月30日前完成申请结项,形成一批高质量的调研报告(含纸质材料和电子材料)报送团省委办公室。团省委组织专家对2023年全省共青团和青少年工作研究课题进行评审,确定若干奖项,并奖励支持相关课题委托费用。

  五、有关要求

  1.认真组织实施。各地、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调查研究工作,加强组织领导,结合党的第二批主题教育有关要求,深化“下基层、察民情、解民忧、暖民心”实践活动,积极发动团干部、青年工作者、高校教师以及有关理论研究机构参与其中,有针对性地开展调查研究。

  2.务求取得实效。要坚持问题导向,聚焦当前制约团青工作发展的难点事项,加强前瞻性研究,精准确定调研选题。坚持效果导向,紧密结合当前重点工作,为推动我省共青团和青少年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理论支撑。

  3.坚持严实作风。认真贯彻落实省委关于大兴调查研究的纪律要求,切实转变作风,力戒形式主义,确保数据、案例真实可靠,切实做到查实情、出实招、求实效。

 

  联 系 人:袁晟鑫、黄俊谚

  联系电话:027-87235868、87233811

  邮    箱:hbgqtbgs@163.com

 

  附件:2023年度湖北共青团和青少年工作调研课题申报书

 

 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共青团湖北省委办公室

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 2023年10月16日